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、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、再次上市进行交易。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,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,包括商品房、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(房改房)、解困房、拆迁房、自建房、经济适用房、限价房。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,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用。通过中介购买房屋是当前买房人**稳妥的方式,而且这种方式也将会一直延续下去。中介首先能够保证客户有充足的房源进行选择,其次可以把控买卖双方的风险和运作.·一次**易1.查册;2.网签;3.测绘/递件;4.报税;5.完税过户;6.领取新房产证。赎契1.业主到原D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清D款申请;2.确认欠款本息后,准备足额的赎契楼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;3.银行批核通过后进行扣款;4.银行通知领《房产证》及涂销资料,办理涂销手续;5.涂销完成后,可转一次**易或按揭D款。·按揭D款1.查册;2.预约网签、收件、约评估;3.提交D款所需材料及签署D款合同及相关文件;4.资料齐备后送银行审批;5.银行出具同意D款书;6.递件(可递件连入押);7.问税;8.交税过户;9.出新证(及他证);10.房管局归档;11.入押;12.出他项权利证;13.送资料至银行发放D款;14.退资料注:以上资料供参考。
案件情况、纠纷产生原因和案件特点一、案件趋势根据统计,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,新收合同类纠纷案件数量分别为2015年13185件、2016年13149件、2017年上半年7412件。其中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情况为:2015年新收案件1006件,占合同类纠纷案件总数的比重为;2016年新收案件1299件,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9%,所占合同类纠纷案件总数比重为;2017年上半年新收案件965件,较2016年同期增长48%,所占合同类纠纷案件总数的比重为13%。由上述统计数据可知,我院受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大,所占比重不断增加,2016年和2017年,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更是出现大幅度增长。二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产生原因1.房价上涨致卖方违约成本降低2015年以来,北京二手房房价持续上涨,尤其是从2016年春节后,昌平地区房价大幅度攀升。在此期间,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相应随之增多。分析发现:纠纷产生的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卖方欲提高房价而拒绝履行合同,或者卖方故意拖延、不及时配合买方办理相关手续,导致买方不能按期批贷,进而无法履行合同。按照交易惯例,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0%,而房价上涨幅度过快过高,违约成本已低于房价上涨带来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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